English

小企业好贷款了

1998-12-28 来源:光明日报 夏志琼 我有话说

一家小公司因收购柞蚕茧而急用的50万元钱无着落,公司经理像以往一样,首先想到银行贷款,虽然过去像这样急于用钱时也多次找过银行,并且多次碰过钉子,但他一大早还是和财务人员一起来到了开户的银行。当这位经理找到信贷管理人员,不想事情很顺利地进行,在一个上午就办理好了担保抵押手续,并且临中午下班时贷款已进了自己的帐户。虽然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了20%,但急于用钱时,就能用到银行的钱这是最大的便利。这能够看出银行服务于企业的作风改变了,办事效率提高了。

笔者早些时候对一些小企业的厂长经理作了些调查,普遍认为银行对小企业的服务不到位,申请贷款难、事难办、脸难看是普遍的,且贷款费时间,而这些小企业对贷款的要求,一是用的急,想用就马上用;二是还得快,用完之后就主动偿还;三是周转速度快,所以贷还频繁。为此小企业对银行的迫切要求是用时能贷得出,想贷就能贷到。

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0月31日开始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,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社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现行的10%扩大到20%,最低下浮幅度10%不变;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%扩大为50%。这一决定自然增加了一些小企业贷款利息负担,但却提高了银行服务于小企业的积极性,使小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并由此获得多盈利机会,从而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。

现在,一些小企业到银行信用社申请贷款已感受到了服务方式的改变,一些小企业的厂长经理也认为用钱时能贷到款就行,虽然利率上浮了一些,但这毫不影响到小企业的利益,相反由于银行办事效率提高,对小企业贷款热情增加,反而提高了小企业的效益。用一位从银行刚贷出款的厂长的话说:“买卖好不在税上,也不在利息上”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